中央空调保养规程-中央空调保养规程最新
(一)中央空调运行管理制度
1.目的: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为保证空调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2.中央空调设备包括BZY50VⅢB型一体化直燃机、BSY233IX0.8型一体化蒸汽机、ZK125中央空调箱、ZK30中央空调箱和配套的管线,由动力车间电器维修工负责专职操作和维护。
3.中央空调主要用于卷烟生产环境温、湿度的控制,为工艺型空调。主要控制制丝车间贮丝房和卷包车间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贮丝房的环境温度标准为28±2度、相对湿度为65%±5;卷包车间的环境温度标准为25±2度、相对湿度为60%±5。
4.操作工应严格按照机组操作程序、工艺环境要求和控制区域的生产作业情况进行开机、运行、关机操作。
5.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密切关注中央空调设备运行情况及各控制区域环境温湿度情况,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用空调。
6.定期巡视冷水机组的运行情况,包括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要求所有设备不漏水、不漏油、无异常噪音,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操作人员应及时做好运行记录,观察机组各种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的读数是否正常准确,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中央空调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保证中烟空调设备安全正常运行,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确保卷烟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2. 制冷机系统每年3月份,制热系统每年10月份,由维修人员对机组、管道、电器、冷却塔等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操作工和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
3.中央空调在运行中突发故障,操作工向当班维修工报告,维修工确认故障后及时进行维修,修理时操作工必须在现场协助。
4.维修保养所需配件由修理工提出申请,设备管理员确认后,按零配件采购申报程序申报购买。
5.机组操作、维修要严格按设备操作维护规程进行,杜绝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失。
6.操作工在开机时要认真值班,并记录运行档案。设备管理员要建立维修档案,随时备查。
7.中央空调室内机系统(含空气调节箱、供水供汽管道、线路以及相应设施)在开机运行前由维修工进行全面检查,操作工和设备管理员共同负责验收。
8.中央空调开机时,操作工应现场巡查,设备管理员应随时抽查,杜绝重大故障发生。
9.设备管理员应当建立修理项目及开支费用的档案,随时备查。
(三)中央空调巡回检查制度
1.目的:为使操作人员能够及时了解空调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缺陷,从而迅速采取措施消除或防止其扩大,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减少经济损失,保证空调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空调操作岗位和部门管理人员。
3.空调操作人员负责空调系统的巡回检查工作。
4.跟班维修工负责监督检查中央空调设备运行情况。
5.设备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中央空调巡检情况及记录情况。
6.巡检要求及内容
6.1 空调操作人员应做到每小时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全面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检记录。
6.2 巡查制冷设备运行情况。观察各种仪器仪表读数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当班维修工报告。
6.2 巡查空气调节箱设备运行情况。观察风机、阀门及各管道压力表读数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当班维修工报告。
6.3 加湿时应密切注意加湿状态,观察加湿器的雾化情况,是否存在滴水现象。
7.监督检查要求及内容
7.1 跟班维修人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中央空调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2 重点对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巡查,确保中央空调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7.3 检查空调操作工巡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本班无法处理及时向车间设备管理员报告。
8.设备管理人员每日应监督检查中央空调设备运行情况及巡检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中央空调维护保养制度
1.目的:中央空调系统和设备自身良好的工作状态是其安全经济运行、延长使用寿命、保证供冷(热)质量的基础,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维护保养工作又是中央空调系统和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的重要条件之一。为规范中央空调维修保养工作,确保中央空调各项性能完好,制定本方案。
2.职责
2.1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中央空调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2车间负责人负责《中央空调维修保养年度计划》的审核并组织、监督该计划的实施。
2.3空调操作工和维修工具体负责中央空调的维修保养工作。
3.《中央空调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3.1 维修保养项目及内容;
3.2具体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
3.3备品、备件计划。
3.4对中央空调进行维修保养时应按《中央空调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进行。
3.5操作工负责中央空调的日常维修保养、中央空调的大型修理及PC中央处理器的故障处理由外委完成。
3.6冷却塔维修保养:由操作工负责,维修工配合,每季度对冷却塔进行一次清洁、保养。
3.6.1检查电机、风扇是否转动灵活,如有阻滞现象则应加注润滑油;如有异常磨擦声则应更换同型号规格的轴承。
3.6.2检查皮带是否开裂或磨损严重,如是则应更换同规格皮带;检查皮带是否太松,如是则应调整(每半个月检查一次);检查皮带轮与轴配合是否松动,如是则应整修。
3.6.3检查布水器是否布水均匀,否则应清洁管道及喷嘴。
3.6.4清洗冷却塔(包括填料、集水槽),清洁风扇风叶。
3.6.5检查补水浮球阀是否动作可靠,否则应修复(不定期)。
3.6.6拧紧所有紧固件。
3.6.7清洁整个冷却塔外表。
3.7空调箱维修保养:由操作工负责,维修工配合,每隔一个月对空调箱进行一次清洁、保养。
3.7.1每月清洗一次空气过滤网,排除空调箱内积水(不定期)。
3.7.2检查风机是否转动灵活,如有阻滞现象,则应加注润滑油,如有异常摩擦响声则应更换风机轴承。
3.7.3用500V摇表检测风机电机线圈,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 MΩ,,否则应整修处理。检查各接线头是否牢固,是否有过热痕迹,如是则作相应整修。
3.7.4 拧紧所有紧固件。
3.8 冷凝器、蒸发器维修保养:维修工每季度对冷凝器、蒸发器进行一次清洁、保养。
3.8.1清洁蒸发器散热片;
3.8.2清洁接水盘。
3.9 冷却水泵机组、冷冻水泵机组维修保养:维修工每半年对冷却水泵机组、冷冻水泵机组进行一次清洁、保养。
3.10电动机维修保养:
3.10.1用500V摇表检测电动机线圈绝缘电阻是否在0.5MΩ,以上,否则应进行干燥处理或修复;
3.10.2检查电动机轴承有无阻滞现象,如有则应加润滑油,如加润滑油后仍不行则应更换同型号规格的轴承;
3.10.3检查电动机风叶有无擦壳现象,如有则应修整处理。
3.11水泵维修保养:
3.11.1转动水泵轴,观察是否有阻滞、碰撞、卡住现象,如是轴承问题则对轴承加注润滑油或更换轴承;如是水泵叶轮问题则应拆修水泵;
3.11.2检查压盘根处是否漏水成线,如是则应加压盘根(不定期)。
3.11.3检查弹性联轴器有无损坏,如损坏则应更换弹性橡胶垫(不定期)。
3.11.4清洗水泵过滤网。
3.11.5拧紧水泵机组所有紧固螺栓。
3.12阀类维修保养:维修工每半年对阀类进行一次保养。
3.12.1截止阀与调节阀的维修保养:
3.12.1.1检查是否泄漏,如是则应加压填料;
3.12.1.2检查阀门开闭是否灵活,如阻力较大则应对阀杆加注润滑油;
3.12.1.3如阀门破裂或开闭失效,则应更换同规格阀门;
3.12.1.4检查法兰连接处是否渗漏,如是则应拆换密封胶垫。
3.12.2电磁调节阀、压差调节阀维修保养:
3.12.2.1通断电检查电磁调节阀、压差调节阀是否动作可靠,如有问题则更换同规格电磁调节阀,压差调节阀;
3.12.2.2对压差调节阀间阀杆加润滑油,如压填料处泄漏则应加压填料。
3.13检测、控制部分维修保养:维修工每半年对检测、控制部分进行一次保养。
3.13.1检测器件(温度计、压力表、传感器)维修保养:
3.13.1.1对于读数模糊不清的温度计、压力表应拆换;
3.13.1.2送检温度计、压力表合格后方可再使用;
3.13.1.3检测传感器参数是否正常并做模拟实验,对于不合格的传感器应拆换;
3.13.1.4检查装检测器的部位是否渗漏,如渗漏则应更换密封胶垫。
3.14控制部分维修保养:
3.14.1清洁控制柜内外的灰尘、脏物;
3.14.2检查、紧固所有接线头,对于烧蚀严重的接线头应更换;
3.15交流接触器维修保养:
3.15.1清除灭弧罩内的碳化物和金属颗粒;
3.15.2清除触头表面及四周的污物(但不要修锉触头),如触头烧蚀严重则应更换同规格交流接触器;
3.15.3清洁铁芯上的灰尘及脏物;
3.15.4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16热继电器维修保养:
3.16.1检查热继电器的导线接头处有无过热或烧伤痕迹,如有则应整修处理,处理后达不到要求的应更换;
3.16.2检查热继电器上的绝缘盖板是否完整,如损坏则应更换。
3.17自动空气开关维修保养:
3.17.1用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5MΩ,否则应烘干处理;
3.17.2清除灭弧罩内的碳化物或金属颗粒,如灭弧罩损坏则应更换;
3.17.3清除触头表面上的小金属颗粒(不要修锉)。
3.18信号灯、指示仪表维修保养:
3.18.1检查各信号灯是否正常,如不亮则应更换同规格的小灯泡;
3.18.2检查各指示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如偏差较大则应作适当调整,调整后偏差仍较大应更换。
3.19中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维修保养:对中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做模拟实验,检查二者的动作是否可靠,输出的信号是否正常,否则应更换同型号的中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PC中央处理器如出现问题,则申请外委维修。
(五)中央空调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技术,树立一心为本企业服务的思想。
2.在车间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中央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本单位中央空调给水系统的维修保养和故障检修。
4.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电机及控制电器维修保养和故障检修。
5.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及系统情况,做到故障判断准确、维修快捷。
6.应熟悉所管辖的空调、风机及冷水泵系统,制冷机空调器及水泵等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各处开关的操作规程。随时监视各设备运行负荷情况,保证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并尽快恢复运行,做好记录。
7.必须定时对所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冷冻机、水泵、冷却塔、各空调器及控制柜的供冷和运行情况,均为检查项目。并有能力排除一般机械故障,如发现电器故障应立即解决。
8.空调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运行记录,必须清楚记录巡检范围的设备运行情况,以作为以后对设备运行情况的评价及事故分析的重要依据,严禁弄虚作假。
9.应熟悉有关设备的安全使用规定,严防人为事故。当班人员有权阻止无关人员随意开、停机及所属设备的任何开关。
10.按保养规程做好所分管设备的日常及月度保养,做好平时小修和按计划实行三级保养的工作,确保重点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11.严禁在机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提高警惕,注意防火。应当保持机房及控制室的清洁及道路畅通。
12.坚守岗位、服从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保证维修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13.工作时不得撤离职守,上班不准睡觉及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任何事情。
怎样做好中央空调维修
深圳市中央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解决我市季节性、区域性电力供应紧张问题,保证中央空调安全、节能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辖区内设有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各类民用和工业建筑(工艺性建筑除外)。
第三条 运行管理者对中央空调系统采用的相关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和合同等文件,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常规条件下中央空调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如当地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灾害或生化恐怖袭击,有可能通过中央空调系统扩散污染和产生伤害时,应按实际情况采取应急运行措施。
第五条 本规定由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委托相应的机构执行,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局按各自职责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一节 人员管理
第六条 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中央空调系统的规模、复杂程度和维护管理工作量的大小,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管理技术人员,建立相应的运行管理和维修班组,购置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第七条 管理和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及节能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八条 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第九条 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其所管理的中央空调系统,树立节能与环保意识,做好空调运行的日常记录和责任记录。
第十条 对忠于职守、安全操作,在节能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有关单位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节 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运行管理者应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常规运行调节总体方案、机房管理、水质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运行管理者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专职人员负责制、安全卫生制度(包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运行值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管理人员应对工作人员和系统状态进行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并进行数据统计和运行技术分析,发现异常应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应对空调系统的运行状况、设备的完好程度、能耗状况、节能改进措施等进行季度、年度运行总结和分析。
第十六条 在设备工作期内,设备供应者应为使用者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及配件,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十七条 对于清洗、节能、调试、改造等工程项目,实施前宜对实施结果予以量化约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必须明确保证实施结果和有效期限。
第三节 技术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 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检测、维修和评定等技术文件应当完整并保存完好。下列文件应当存档,并作为技术管理、责任分析、管理评定的重要依据:
(一)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技术资料、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二)仪表出厂的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和校正纪录;
(三)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含更新改造和维修改造);
(四)检查验收记录;
(五)工程设备、风管系统、水管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六)管道试验记录;
(七)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八)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九)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检查记录;
(十)系统综合效能测定报告;
(十一)维护保养记录和检修记录;
(十二)水质化验报告。
第十九条 各种运行管理记录应齐全,主要包括主要设备运行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运行值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不停机运行的系统,应当有交接班记录等。原始记录应准确、清楚,符合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且保存完好。
第二十条 有关单位应妥善保管设备和系统运行记录、事故分析及其处理记录、设备和系统部件的大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年度运行总结和分析等资料。
第二十一条 巡回检查应定时、定点、定人,并做好原始记录。采用计算机集中控制的系统,可用定期打印汇总报表和数据数字化储存的方式记录、保存运行原始资料。
第三章 技术要求
第一节 运行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设备、阀门和管道的表面应保持整洁,无严重锈蚀,无跑、冒、滴、漏、堵现象。电动阀门应能够正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 空调系统主要设备和计量仪表应定期检验、标定和维护。缺少仪表装置的应当及时增设。
第二十四条 空调自控设备和系统应定期检修、维护,定期校验传感器和仪表,以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更新、增设空调系统温湿度敏感元件和检测元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室内,应设置在不受局部热源影响的、有代表性的、空气流通的地点,局部区域有要求严格时,应设在要求严格的地点;
(二)在风管内,设在气流稳定的管段的截面中心;
(三)露点温度的敏感元件和检测元件,应装设在挡水板后有代表性的位置,并应避免辐射热、振动、水滴和二次回风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空调系统的主要设备和风管的检查孔、检修孔和测量孔,不得取消或遮挡。必要时应当增设检查孔、检修孔和测量孔,以便随时对运行情况进行检测。
第二十七条 空调系统末端设备,如风机盘管、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等,由运行管理部门统一维护保养,并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及时更换坏损设备及部件。过滤网应当定期检查和清洗。
第二节 安全事项
第二十八条 有关单位应对制冷机房主机制冷剂泄漏定期检查,有报警装置的应定期检测和维护,与通风系统联锁的应保证联动正常,保证系统安全、正常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有关单位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状态、各种压力容器、化学危险物品与油料的存放等情况。
第三十条 空调系统设备的电气控制及操作系统应安全可靠,电源符合设备要求,接线牢固,接地措施符合《电气安装验收标准》,无过载运转现象。
第三十一条 制冷设备的冷水和冷却水的水流开关应定期检查,确保工作正常。
第三十二条 制冷设备、水泵和风机等设备的基础应稳固,传动装置运转应正常,轴承冷却润滑良好,无过热现象,轴封密封良好,无异常声音或震动现象。
第三十三条 有关单位应按照设备要求定期检查冷水机组冷凝器的进出口压差,消除设备内的水垢。
第三十四条 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查空调通风系统送、回风管的防火阀及其感温、感烟控制元件,保证其正常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机房内严禁放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品。
第三十六条 对电制冷压缩机组,应定期检查,确保下列装置正常工作:
(一)压缩机的安全保护;
(二)排气压力的高压保护和吸气压力的低压保护;
(三)润滑系统的油压差保护;
(四)电动机过载及缺相运行保护;
(五)冷却水套断水保护;
(六)离心式压缩机轴承的高温保护;
(七)蒸发器冷水的防冻保护;
(八)冷凝器冷却水断水保护及蒸发式冷凝器通风机的事故保护。
第三十七条 电制冷设备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压计等装置以及高低压保护装置、低温防冻保护、电机过流保护、排气温度保护、油压差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定期校验,确保正常工作。
第三十八条 电制冷设备的冷冻油应油标醒目,油位正常,油质符合要求。制冷设备的运行情况应符合技术要求,不得有超温、超压现象。定期检查、记录水冷式冷水机组冷凝器和蒸发器的水流阻力,确保其数值不超过机组额定阻力值。
第三十九条 有关单位应按安全和经济运行的要求,确保各种安全和自控装置的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特殊情况下需要停用安全或自控装置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并告知所有相关空调用户。
第四章 节能要求
第四十条 运行管理部门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空调系统能耗和供冷量统计。电制冷压缩机组满负荷及部分负荷制冷(热)性能系数(COP)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5.4.4条的要求(见附件2)。
第四十一条 空调系统的使用功能和负荷分布发生变化时,或空调系统存在明显的温度不平衡时,运行管理部门应对空调水系统和风系统进行平衡调试,水量失调率(实测流量与需求流量的偏差/需求流量)和风量失调率(实测风量与需求风量的偏差/需求风量)均不应超过20%。
第四十二条 全空气系统运行中的新风量控制,应按以下原则运行:
(一)在系统预热和预冷运行时,可以无新风运行;
(二)在系统正常运行时,新风量可按CO2浓度小于0.1%控制,或者按附件3范围取用;
(三)增大新风量会降低系统能耗时,宜增大新风量或采用全新风直供方式运行;
(四)增大新风量会增加系统能耗时,宜适当减少新风量。
第四十三条 对于人流密度峰值较大且变化波动量较大的场所,宜采用CO2浓度控制系统来调节新风比例。
第四十四条 表冷器的冷水进水温度,应比空气出口干球温度至少低3.5℃。冷水温升宜采用2.5~6.5℃。表冷器用于空气冷却去湿过程时,冷水出口温度应比空气的出口露点温度至少低0.7℃。
水机中央空调的机组操作规程
中央空调维修需要技术和经验,以下是几个关键步骤:
1.排查故障原因。首先需要了解中央空调系统的运行机理,以及具体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控制面板或者检查器材进行检查,找出故障来源。
2.维修部件。根据问题的出现,需要更换或者修复相关部件。例如清洗过滤器,更换电路板,更换压缩机等。考虑到部件长时间运转后的磨损和老化,最好经常性地进行维护。
3.注意安全。中央空调在运行中会产生高压电和高温等危险因素,维修人员需要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以确保安全。
4.检查完毕。在维修完毕后,需要重新进行系统检查,确保维修后系统正常运行。可以启动不同的工作模式,检查空气供应是否正常,温度是否稳定等。
5.保养&维护。对于中央空调,特别是大型的商用系统,需要有合适的保养计划,以及及时更换维修部件,预防故障的发生。
在做好中央空调维修的过程中,推荐寻找专业的维修人员或团队,他们有专业的培训和经验,能够提供更专业的维修和保养服务。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咨询厂家相关的技术文献和技术支持,避免出现损坏设备或者操作失误的情况。
一、 检查冷水机组、冷却塔以及水泵电源是否正常并且安全送电;
二、 开启冷却塔、冷却水泵、冷冻水泵以及自动补水装置;
三、 开启控制台电源开关,观察控制板显示正常与否;
四、 开启机组启动开关,油泵运转,油温达到30℃,机组按设定程序进行星角启动后并正常运行,观察油压表读数是否在正常范围,吸气压力表与排气压力表读数是否也属正常范围;
五、 正常运行设定参数:高压(排气)设定值:1.57MPa; 正常运转状态为 : 1.1~1.5 MPa ;排气温度 : 45℃~90℃; 供油温度: 30℃~55℃; 低压 (吸气)设定值:0.3 MPa; 油压:排气压力+0.2~0.3 MPa;精油过滤器压差设定值:0.1 MPa;
六、 机组正常运行过程中,每两个小时记录一次运行参数;
七、 每天对机组进行检漏检查一次,发现有泄露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立即关闭供液球阀、吸气截止阀以及排气截止阀,并告知主管人员;
八、 机组出现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九、 关闭时,先停冷水机组,等待油泵电机停止运行后,再停冷冻水泵、冷却水泵以及冷却塔等其他辅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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